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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其中,非独立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 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 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