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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3008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SF GROUPSF GROUP(SZ:300817)2025-08-25 11:37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向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和离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 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