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3011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 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