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3011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发展规划能力和规范发展规划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