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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PIVOT AUTOPIVOT AUTO(SZ:301181)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规范公司领导成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