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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5,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587,520.40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