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印象(000863)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除 本制度第七条第一款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