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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佳股份(603219) -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FurjaFurja(SH:603219)2025-08-25 11:49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两名以上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选举 第七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董事候选人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