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0024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 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 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 确答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