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 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