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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KeandaKeanda(SZ:002972)2025-08-25 11:4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