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