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下列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 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及时披露: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 审议标准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