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由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