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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BizConfBizConf(SZ:300578)2025-08-25 11:50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以及 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 规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 事和公司选任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 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为第一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