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 - 审委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年度财务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 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七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 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的,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