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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BizConfBizConf(SZ:300578)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 进行监督和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小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小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公司 章程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小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小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四条 内部审计小组配备与审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 相对稳定。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本 公司的有关规定,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企业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改善 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