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以及为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 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 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补充。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