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