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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BizConfBizConf(SZ:300578)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