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00298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 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组织行为,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一)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1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