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00298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 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 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