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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6881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SQMSQM(SH:688138)2025-08-25 12:0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目 录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程序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职责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保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对全体股东负责,并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员,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