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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6881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SQMSQM(SH:688138)2025-08-25 12:0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章 董事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第六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 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除此以外,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 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