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行为, 保证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 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