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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负责人、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