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指导监督公司合规管理,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 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