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603116)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红蜻蜓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