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