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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3007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HIFICHEMHIFICHEM(SZ:300758)2025-08-25 12:4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