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3012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 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或国务院依 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 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