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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