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0013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规 章。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以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 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及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三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