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0009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大陆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