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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