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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权责清晰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拥有 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 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一条 为规范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赠行 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以及《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按照本规定实行统一管 理,子公司未经公司审批,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对外捐赠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