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 1 名委员代 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细则的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