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30022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判断;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 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一章 总则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