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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3001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系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