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及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或者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