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3015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就德福科技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中接受关联方 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适应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资金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拟实施增资扩股,九江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投资人")拟以现金对琥珀新材增资人民 币 50,000 万元,其中 44,004.93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95.0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科先生承诺为投资人 的合格退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增资完成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