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事项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 负责人; (二)公司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 财务负责人; (三)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1 (四)公司向参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