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具备中国证监会或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山西蓝焰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法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