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0026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 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