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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3001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