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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3008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加深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互动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