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材(3015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