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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复材(3015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不能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