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 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 限情况, 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 况。财务负责人应当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情况, 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 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财务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 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 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 应当明确予以拒绝,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一章 总则 除总经理外,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的规定, 同时适用于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