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一致时, 以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 准。 3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型; 2 2.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第四条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应该按照《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在授权额度及权限范围内执行。 第六条 董事长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 在授权额度及权限范围内负责现金管理方案 的审批。 第七条 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负责现金管理方案的前期调研、论 证, 对现金管理进 ...